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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不识货的黑人 (1 / 5)

两个一米八几的黑人,带着蒙面帽子,手里拿着枪,最常见的抢劫犯装扮。

什么叫常见?

意思就是说这是标准配置,也是经常见到的黑人抢劫配置,沈建南对于这种事一点都不陌生,一点都不。

曾经,他的天幕投资在华尔街时,经常会在工作之余到纽约市中心找一些乐子消遣。

那时候,他初到美国不久,加上长期习惯了国内的环境,也就没雇佣保镖。结果......在皇后区,被一名独行侠黑人,拿枪抢过。在纽约地铁站附近被六名黑人围在一起持刀抢过,又一次带着两名金发女郎到开车到外面去玩,在车里就被人拿着枪抢了。

累计,在纽约呆了两年,愣是被抢劫过三次。

第一次被打劫,沈建南差点被吓尿,面对着乌黑黑的枪口,由于比较怕死,这厮连语言上的反抗都从来没做过,乖乖把兜里的手机钱包一一上交,样样不落,甚至连钱包里的卡都没顾上讨价还价一下。

在哪名黑人独行侠要求下,一次被抢走了八千美元,一台华为p40,一件阿尼玛西装外套,一双朗丹泽皮鞋,还有一只百达翡丽手表。

第二次被打劫,这厮同样没有做过任何反抗,老老实实把手机钱包一律上交,但腿没有再发抖,最后一番讨价还价,保留了身上的西服和鞋子,没有再光着脚。

第三次被人打劫,这厮胆子就肥了很多,从车里抓出一把美元甩出去,等那两位开大黄蜂的黑人兄弟走了,又和那两名金发女郎在车里继续起被打断的工作,并且更加威猛。

什么事情都是可以找到经验的,被打劫的次数多了,沈建南也就找到了经验。

劫犯也是人,在能不开枪就拿到钱的情况下,没谁是想开枪的,毕竟前者比后者收到的法律制裁要少得多,其次,生物对于生命基因里都有一种敬畏,如果有选择或者不是神经病,只要不是拎着一大包现金招摇,那往往不会选择杀人抢钱。

当然,劫匪既然敢抢劫,那么说明他们脑子里有些东西还是异于常人的。

对于没什么谱但是手里有枪的人,我们要把他当大爷一样供起来,他说什么我们给什么,这样才能避免对面被你气坏从而擦枪走火。

举个例子,劫犯拿着枪要你钱,你说我爸是警察比劫匪还要更加凶悍,那么只会有一个结果,被人一枪爆头干掉。

正确的做法是,要什么就给他什么,要你手机,你给他,要扇你一巴掌,赶紧把脸贴过去,要让你给他当马骑,你就好好爬,累不趴下就一直爬。

毕竟人家不开心了就可以要了你的小命,而比起活命,什么钱财自尊,都是小事。

绝大部分劫犯都是拿完东西就跑的,面对这群大爷,只要别打扰人家的赚钱体验,干净利落交出全部身家,保住小命,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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