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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情敌 (1 / 8)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逛夜市的男人,基本都是来吃吃喝喝的。

对什么衣服饰品,是看都懒得看一眼。

但是当他们带着妻子儿女的时候,往往都架不住妻子儿女的游说,买上一件两件。

我卖的很便宜,都是几十块钱一件的。

薄利多销。

对那些卖主来说,其实买这些,就是图一个新鲜。

可能回去连穿都不会穿一次。

可正是他们这一笔笔的几十块钱,撑起了我的收入。

刚刚不过半个月,我已经挣了4000多块钱。

这已经是除去了进货的成本了。

按这么算,岂不是这个月要挣一万?

因为生意肯定是越来越好的。

当然了,这4000多块钱,我还要交房租,还要吃饭。

以及每个月要交500元钱的管理费。

不是给有关部门。

而是给夜市上所谓的大哥。

如果不给,就会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这其实并不合理,但这就是社会。

夜市是一个小社会。

有明规则,也有潜规则。

你想在这里混,就得守规矩。

别看我很多时候,看似无所畏惧,被谁欺负了都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但我也没有傻到去挑战夜市的规矩。

那样是以卵击石,太不自量力了。

我就在这里安安静静地做生意。

李萍萍看到了我的收获,很是羡慕。

我看得出,她也萌生了改行的想法。

但我没有多说什么。

有些事情,别人可以给意见。

有些事情,外人不方便给意见。

比如关于李萍萍的职业,她自己可以自嘲。

但外人,就算是很亲近的人说起,也是往她的心上扎刀子。

我的第一批货,都是从网上进的。

虽然很便宜,但如果我去南方那几个服装产地直接拿货,会更便宜。

最开始,我之所以没有去南方,是因为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干好这一行。

现在事实证明,我是可以的。

事实上,我还是很适合卖东西的。

不过半个月,我已经有回头客了。

关于做生意的技巧,是我逐渐摸索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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