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书斋>都市小说>逆天神之手>正文 第二十四章 混蛋你滚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混蛋你滚 (1 / 3)

金手指是30号傍晚到家的,搭的长途车,搭到兴国去了,然后就是兴国到于都,于都到宁都,再从宁都坐班车回长胜,再搭了个摩托车回到梧桐村上桐小组,一路风尘,却无妨金手指回家的坚定之心。

近乡情怯。回到了熟悉的村口,金手指就下了摩托车,付了五元车费,便有点迟钝的往村中走,抬头是村边那棵五人都合抱不来的大樟树,那片片树叶似乎在无声婆莎,金手指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虽然才离开三周,但自己却不再是学堂里勤奋苦读的学子了,似水年华似乎正在潮水般远去,环绕指尖提在手上的是一个沉重的旅行包。

生活真的不容易,金手指都体会到了蹒跚落力的感觉。当金手指快走近自家的土砖屋时,意外地发现有七八个老汉正坐在屋外的草地赌钱,其中一人眼尖,一眼就认出了金手指,腾地爬了起来,抓起屁股下的拖鞋,对着金手指冲了过来:“逆子,你还有胆回来?”

“爸,你听我说。”金手指边躲闪,边喊道。只是金赌棍今天又输了不少,正在火头上,哪里肯听,转手抄起一个木棍没头没脑地往金手指打去,“你个畜生,还穿着皮鞋,人模狗样的回去,肯定是去偷去骗去了,你给我滚,我没有你这个儿子。”

“爸,我没有。”金手指无语了,穿个皮鞋都不行吗,难道活该一辈子穿双破鞋烂鞋,谁愿意呀?

“旺财,给我咬?”金赌棍一边追打,一连还使唤起家中跟来的大黄狗。

“汪,汪,汪。”大黄狗往前一窜,连叫了几声,却是尴尬地摇了摇尾巴,不好意思地跑开了。开什么玩笑,主人让自己咬自家的小主人,咬伤了谁负责,到时挨棍子的恐怕还是自己,旺财聪明的跑开了。

“哈哈,哈,这狗比金赌棍聪明。”众赌徒看到大黄狗非常人性化的表现,都哄笑起来。

“爪娃子,你还是先躲一下吧。”村里的陆老汉劝道,爪娃子是金手指的小名,当时金赌棍给他取名手指里,着实让村里没文化的一帮憨厚农民都笑喷了,这啥子名呀,手指不就是爪子吗,于是全村人都叫金手指爪娃子。金手指也是长大后才知道自己小名的由来,当时还庆幸了一番,心想自己幸亏不是女孩子,说不定给取个爪奶子什么的小名就完蛋了。

金手指失神落魄地往镇上走,在镇上找个家旅馆住了下来,虽然不贵,却也让金手指郁闷不已。

次日,金手指睡到日高三杆才起来,吃了点早餐,便寻思着给小师妹买起生日礼物来,在镇上的几个超市转了一下,东西贼贵,让金手指感到相当无语,心想在广州觉得物价有点高,起码也是大城市,可这长胜镇,这什么破地方,居然比广州还贵。其实也无怪乎金手指会这么想,现在城乡差别虽然很大,但商品流通却是越来越通的,特别是四通八达的公路及高速,城里有的,镇上也有个七七八八,只是算起来,很多货物运到镇上,比运到大城市的费用还高点,所以有些东西贵其实是正常的。做生意嘛,都是要有利润,要能盈利,要赚钱的,何况无奸不商,不奸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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