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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知识产权 (1 / 4)

在制定科考新规之后,完颜康又找来徐道胜、公孙玉、范俊平、欧华等重臣,商议另立一法。

知识产权法!

面对这个从未听说过的名字,徐道胜等人一脸懵逼,全然不知完颜康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陛下,知识产权?法?”

完颜康原本打好了腹稿,突然也有些发愣,不知从何说起。从徐道胜、公孙玉等人的反应来看,他发觉自己想法太过超前,必须循序渐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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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重新整理了一下思路,才道:“宋国许多书商,都会加上刻字,不许他人盗版,诸位可知?”

欧华接过话头:“已申上司,不许复版。”

完颜康点头:“欧大人可知,这两句话的由来。”

欧华微微一笑:“陛下,下官虽然才疏学浅,却恰好知道这两句话的来历呢。宋国的大书商,在排版印书之时,就会向官府缴纳印书税,不许别的书商复刻其书。”

范俊平也插了句话:“据说宋国每年印书税,可收到二三十万两呢!”他这话的意思分明是,要不咱们大金也收收印书税,弥补一下财政赤字。

完颜康敲了敲桌子:“这印书税,咱们确实得收。要不然这卖书的钱,都让那几家大书商赚去了,正主儿反而没捞着什么好处。”

公孙玉听着完颜康这意思,试探问道:“陛下的意思是,这好处还得让与著书之人?”

完颜康点了点头。

公孙玉又道:“陛下,这著书之人大多家境颇丰,或求扬名,或为传道,罕有向书商索要钱财者,倒贴者倒是不少。”

“著书之人,大多为求一个名字,为利者甚少。像那柳三变为歌妓填词,得酬颇丰,便被许多读书人看不起呢。”徐道胜补了两句。

完颜康正色道:“然而成书一部,其中几多辛苦。著书人付出的心血远过书商,岂能任由书商独揽之利。富家子弟可不言利,若是寒门子弟能因此得利,我大金著书之人,想来能多上不少。”

一番解释之后,对于完颜康这个意见,徐道胜几人都持赞成态度。

徐道胜才学出众,家境却是平平。范俊平和欧华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否则两人也不会在完颜康幼年时为其所请,到神兵基地任职文教。在他们看来,对寒门子弟而言,著书也能得财,实乃有利文坛之举。

公孙玉想到另一个层面,新法对官员贪污受贿处罚极重,而官员俸禄却不算很高,若是著书立说能额外得财,想必能减少部分官员贪腐,这样一来,监察院的任务想必能轻松不少。

经过一番商议,完颜康敲定著作权的名称,几人一起定下保护著作权的几大主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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