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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一章 法典 (1 / 4)

大金建国之初,本是适用女真族不成文的习惯法,灭辽吞宋后,大金广采隋、唐、辽、宋法制,编成,于熙宗皇统五年颁布。后经数次编修,于章宗泰和元年编成,其中包括以为蓝本的泰和律义80卷、律令20卷、新定敕条3卷、格式80卷。

无论抑或,在沿用唐宋刑制的同时,还保存了原女贞部族的极为残酷的刑罚手段,体现了浓厚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许多不人道之处,骇人听闻。

殴妻至死,非用器刃者,不加刑。

僧尼犯奸及强盗,不论得财不得财,并处死。

……

对于金朝旧有律法,完颜康早就看不顺眼,在两年之前,他就与公孙玉长谈数日,让其酝酿编撰新法。

这次大军入京之后,公孙玉携编好的新法草稿呈与完颜康,完颜康每逢闲暇时就招来徐道胜、范俊平、欧华等文官,一同商定新法。

革新法典第一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革新法典第二条:国家倡导言论自由,百姓不以言获罪。

革新法典第三条:本法的基本任务,是用刑罚惩处一切犯罪行为,以保卫国家安全,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这三条原则性规定,定下了革新法典的主基调。

自秦朝商鞅变法以来,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等说法就一直存在,但在历朝历代当中,却是从未出现过处分天子犯法的实例。

对于完颜康这位新科皇帝而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条规定相当于自缚手脚。若不是徐道胜等人与完颜康相处十数年,绝不会相信这条基本原则出于完颜康的授意和坚持。

对于臣子而言,皇帝自我收束权力,自然是乐见其成的。但对于第二条,众人却是颇有意见。

范俊平提出意见:“乱世本当用重典,若不管控言论,只怕于江山社稷无益。”

完颜康并未正面回答,反而岔开话题:“我以为,华夏的思想和文化在春秋战国时,已达巅峰,自秦汉往后,不过循环反复,甚至有走下坡路的迹象。诸位怎么看?”

徐道胜以往同完颜康探讨过这个问题,完颜康认为,在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是思想和文化最为辉煌灿烂的时代。当是时,诸子百家彼此诘难,相互争鸣,可谓盛况空前。

据史书记载,春秋战国时期数得上名字的学派近两百家,各类著作达到四千多篇,流传较广、影响较大、较为著名的也有十家。儒家、道家、墨家作为三大主力学派,在不同时期都曾作为统治阶级的正统思想。

而在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之后,以孔孟之道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成为统治阶级正统思想,之后千年以来,中国的思想文化再无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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