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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去宾馆吧? (1 / 5)

对叶志明的苦恼李学初也颇能理解,女星在普通市民眼里还是光鲜亮丽的存在,颇让女生向往和憧憬。但在富豪圈子里甚至在中产阶级里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甚至引为家族之耻的也不少见。

在富人圈和娱乐圈里看得久了的叶志明肯定是不希望自己的妹妹进来的,换了李学初如果有个想进娱乐圈的妹妹,恐怕反对的还会更激烈些。

人家的家务事自己还是少管为妙。对叶志明后世的‘遭遇’,李学初有些同情,不过现在有了蝴蝶效应,应该不会这么悲剧了吧?

黄一郎的事叶志明直接搞定了,和之前定下的标准没多大出入。虽然把版权、外观等专利都独家授权给了孩之宝,不过香江和亚洲这块自留地还保留着,如果黄一郎想冲出亚洲闯荡欧美那就是和孩之宝之间的事了,两人作为既得利益者也不想多管。原则上两人算是同意了黄一郎在这块地盘上参一脚,只等正式签约了。

签约条件也简单,一郎公司变形机甲题材图书和玩具销售额的十分之一要作为专利使用费交给东方梦工厂。报刊连载倒是没要求,反正这方面东方梦工厂也没打算做,而一郎公司的影响力也就在香江台湾这片。

后世孩之宝也是根据变形机甲想出了变形金刚的创意,现在李学初提前把变形金刚搞出来了,人家黄一郎居然反其道而行之搞出了变形机甲,说起来也挺有意思的。老美当初没看上的机甲题材,在原创地日本反而大行其道,在当地的影响力反而不见得比变形金刚小。

记得高达现在已经在日本大行其道了,在一众人气漫画中杀出重围,成为了日本的国民漫画。现在黄一郎也搞起了机甲题材,不知道他的机甲战士以后进入日本后会怎么发展?在看到东方梦工厂设置的专利壁垒后,黄一郎也有样学样大搞起机甲题材的专利来,不过这个专利申请在日本是注定要折戟沙场了,人家的机甲题材已经出来三年了,只是还没想到去注册专利啥的。

以后搞不好双方少不了一番专利官司,虽然同是机甲题材的两部漫画相似性其实不大。

沟通了一下公司事务后,李学初也没什么事了,再公司里溜达了一圈秀秀存在感后,干脆辞别了叶志明直接开溜。对此叶志明也无可奈何,这厮在公司管理事务上是懒出境界了,除了财务和作品创作上还算上心,其他的理都不想理。

这也是两人合作的基础,财务叶志明其实不想沾手,一手用钱一手管钱是很容易出乱子的,这样的搞法两人分道扬镳是迟早的事。而管理上的高度放权也让他做事方便了许多,除了大方向上的事和高层任免,其他事物基本是叶志明直接拍板。对现在这个局面叶志明实际上也感觉很满意。

在回家路上,李学初又忍不住想起了叶玉清。倒不是自己对人家有什么想法......好吧,是有一些。十八禁电影的女主角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男人基本上都会想入非非一下下的吧?虽然人家现在还没做,而且以后估计也不会再往这条路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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