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书斋>其他小说>快穿:我只想死>养娃记(13)

养娃记(13) (1 / 3)

李大麦没过几天就走了,之后便是与阿锦之间保持着书信来往。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变化,村里面也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件,村里面有电了!

各家各户开始拉电线,用电灯,阿锦家里的“老古董”小油灯,也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有了电灯,阿锦晚上有更多的时间教两个孩子学习。老三和小四认真好学,基础也打的很好,学习在整个乡镇里是名列前茅的。

77年恢复高考,而老三建运就是那一年的应届生。阿锦的志向可不是仅仅是师范大学,她想把老三送进名牌大学。

村里的人都不理解,在他们看来,孩子长大了有了一把力气,就要帮着家里干活挣工分了。

至于学习,不是文盲就行。考大学那不是他们可以想的事情,家里人口众多,也没有那个条件可以拿出多余的钱来支持他们考大学。

对于阿锦的做法,村里的人羡慕的有,嫉妒的有,说酸话的也有。喜欢阿锦的大娘也纷纷劝说阿锦,不要做傻事,吃饱饭才最重要。要多为自己想想,以后要嫁人,也应该攒点嫁妆了。

对于这些话,阿锦一概不理,只是埋头做自己的事情。

倒是有个人格外的支持阿锦,那就是bug女士。因为是重生归来的,所以知道有文化的人在未来是多么的吃香。

她很多次怀疑阿锦的来历,毕竟在这个年代里,阿锦的超前想法也算是个另类的人。

阿锦对于她的多次试探也都是说,这是父母的遗愿,父母坚信学习才会出人头地,她只是按照父母的话照做就是了。

阿锦不是八卦的人,村里并不知道是阿锦私底下在给他们补课,不然郭丽红肯定不信,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人教出了一个高中生,这妥妥的bug啊。

郭丽红心思只放在学习上,之前的事情被大家慢慢遗忘。村里的一些青年又开始注意到她了,不过并没有什么用,郭丽思的心早已不在这个偏僻的小村里了,她的志向是考大学,去城里,去更繁华的地方。

又过了两年之后,老二建福顺利的高中毕业了,阿锦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给他报名参军。

而且阿锦对于乡镇的教育水平并不满意,她就向大队里打了申请,给剩下的两个孩子转学到县城里上学。

大队考察了她的情况和两个孩子的学习成绩,的确是两个学习的好苗子,于是同意了她的申请,甚至给了阿锦一封推荐信,推荐阿锦去一家织布厂上班。

要知道在70年代,一封推荐信是多么的重要,阿锦甚至没有学历。

去了织布厂上班就能住宿舍了,还省下了一笔租房子的钱。

因为要带着两个弟弟,阿锦申请了单人的宿舍,住宿费比合租的要贵的多,但也比外面自己找房子方便多了。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