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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4章 开工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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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景行不管其他的四合院的主人到底是怎么想的,他是要常驻的,因为这种大院子住起来确实爽,尤其是在后海边上的大院子,是真正的闹中取静的好地方,各方面的条件简直无可挑剔,非常适合居住,要是再养两只小狗小猫什么的就更好了,都不用到外边去遛,让宽敞的天井就能让它们尽情的撒欢儿。

当然,能避开雾霾那是更好的。

不过这几年的都还算可以,有雾霾的时间并不长,也就刚开始供暖那半个月和开春之后的半个月里有点糟糕,其他时间还是很不错的。

只是白瞎了他在岛城新建的农家小别墅,刚刚建成还没正式住几天呢,在都这边就有了更好的住所,以至于他在犹豫着要不要干脆把家从岛城搬到都来。对他来讲,家在哪儿其实是无所谓的,反正他的家人比较少,最重视的只有一个妹妹,此外就是女朋友和老妈,最次的才是刚相认的姥姥姥爷这些。

如果只是这样,搬也就搬了,可他在岛城还有他的手工店,以及那尊神奇的承露盘仙子像,真要搬的话,那些也必须早做规划才行。

好在就算要搬家,那也是他妹妹高考以后的事情了,暂时还不用太着急,只要在重建四合院的时候给那尊承露盘仙子像留一块自留地就可以了,反正这院子的占地面积足够大,空出三五十平的地方种菜捎带安置承露盘仙子像根本不算什么难题。

要知道,这四合院的占地面积比他在岛城乡下的宅基地总面积还要大呢,在乡下能安置下,在这里就更没问题了。

而且,那件宝贝留在都反而更安全,因为这地方的住户非富即贵,等闲毛贼根本不敢乱来,再加上进出这胡同的路径就那么几条,毛贼们路过的一定会被摄像头给拍下。另外,在这种地方,想将一件三米多高几吨重的大家伙搬走,势必难如登天。

这么一想,还是早点搬家比较好。

不过搬家并不意味着就不要岛城的家了,相反,岛城依然是他的家,乡下的小别墅还是要保留的,甚至,他的户籍也会一直留在那儿,因为对他而言,岛城才是他的故乡,只是不会在岛城常住罢了。

拿定了主意,他在跟于明秀签合同的时候特别注明,让对方留出一块五十平的空地做菜园子,顺带建个三米高的暖棚方便种菜。

于明秀听了徐景行的要求暗自咋舌,心道在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种菜,还真够奢侈的。

不过徐景行是老板,他们是干活儿的,老板怎么要求,他们就只能怎么做,而且留块地儿建个暖棚而已,完全没有技术难度,施工过程中随手搞搞就能完成的事儿,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按照合约约定,总计一千六百万的合同款分三次支付,开工之前支付百分之三十的预付款,也就是四百八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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