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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节想做好人的李承乾 (1 / 4)

云烨狂叫一声从床上翻起来,二话不说赤着脚就跑进了雪地里,奶奶的,太吓人了,活到现在才知道人的脾是黄色的,肝胆是绿色的,肾是黑的,肠子是花花绿绿的,都说心被摘下来还能跳,这他娘的都是真的,那颗心就在自己的脚底下一收一缩的。

狗日的严松,吓死老子了,以前看小鹰杀猪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现在看到严松杀人,这就完全不同了,本来因该呕吐的,现在吓的老子连呕吐都不会了。

狗日的天气很冷,脚已经没知觉了,狗日的刘进宝你就不能跑快些把老子抓住?抱着棉被跑的像乌龟,老子的两条腿不听使唤!

在云烨的企盼中嚎啕大哭的刘进宝终于抓住了云烨,把侯爷用棉被包起来,卷成卷就抬回了营帐。

“我刚才光着脚满世界乱跑的事情不许外传,小心我恼羞成怒之下灭口。”

“哎呀,云侯,您是惊惧过度,乱跑是人趋利避害的本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老朽听说了,刽子手把叛匪的肚子破开,内脏在您的脚底下堆了一堆,这的确很吓人,只要不是习惯杀人的杀才,那个不会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害怕就对了,这说明您本来就是纯良之辈,太子殿下比您还严重些,现在还坐在炉子边上发呆呢。“

不愧是御医,两句话就解开了云烨的心结,既然是普通人的正常反应那就没关系了,云烨从来没有把自己归类到变态的那一群人里面,寒辙才是变态。自己是好人。

云烨把自己是好人这句话翻来覆去的不断的念叨了好几遍,这才安定下来,灌了一大碗腥臭的药汁子,能不能安神补脑不知道。倒是空空的肚子里立马就暖洋洋的没刚才那么饿了,现在必须去看看承乾,这家伙比自己还脆弱些。

不远,就在隔壁。把御医撵出去,免得妨碍两个病人讨论病情,承乾的样子非常的让人担忧,他正在把一个土豆不断地在炉子上翻烤,而且把这活干的全神贯注。

土豆已经被烤成了金黄色,眼看着就熟了,整间帐篷里都弥漫着一股子烤土豆的焦香,从时间上判断,这家伙比自己醒来的时间还长些。

李承乾不断地给手上吹着凉气。呲牙咧嘴的把土豆掰成两瓣递给了云烨一半。云烨接过土豆终于放心了。虽然受了刺激,还好,没有变傻。

“其实这种训练。我已经接受过好几次了,以前是杀小狗。杀小羊,杀鸡,后来就变成了杀猪,杀羊,杀牛,直到我的一匹马被我亲手杀死以后,我以为自己已经不害怕杀生了,谁知道战场上杀敌人,和战场上杀那些手无寸铁的人是两种不同的感觉,到底没抗住啊,你抗住了没有?当时听你把话说得很硬气。”

“没有,晕过去了,刚才还光着脚在雪地里跑了一圈,刘进宝都追不上。”

听了云烨的话,李承乾满意的点点头,总算是有一个比自己更丢人的家伙出现了,自己还算不得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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