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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完成,武幸在标注了常阳的三个卷宗上全部打上红封,便回到了客栈。

她刚一开门,一个懒洋洋趴在桌上的小童便一下子跳起来,欣喜的道,“公子你回来啦!”

武幸看向他,洗干净收拾打扮好的七两看起来精致可爱,大大的杏眼,白嫩的脸颊上面带着婴儿肥,软软糯糯的很好捏的样子,他羞涩的抿嘴一笑,脸颊两边便出现浅浅的两个酒窝,“公子你看什么呢?”

“还挺好看。”武幸点评道。

七两便嘿嘿笑两声,随即便又皱着秀气的眉头道,“刚刚我让店家帮忙买新衣服,他把银子全都拿走了,却只买了一身,公子,我没有换洗的。”

公子嫌弃他脏污,应该不会让他腌臜着只穿一身,会再给他买的吧?

“等回去给你买。”武幸随口道,看了看七两身上的衣服,用的是青绸布的料子,柔软舒适,成布便要六百文一匹,并不便宜,武幸一共只给他留了一两多银子,一身衣服加些热水吃食,店家并没有坑他。

至于为什么他会买青绸布的衣服……不管是他真的无知,还是小心机,亦或者是店家故意,武幸都懒得在乎,反正等带回去以后,想个办法把人丢给彭雪奡就好。

武幸叫了些饭菜让店家送上来,对七两道,“吃过饭启程,我带你回去。”

“好嘞公子!”七两笑嘻嘻的应道,没有半点犹豫。

武幸不由得有些奇怪,七两这个人,看起来落魄,沦落到潇湘阁那种地方,可是却又皮肤白皙,像是娇养长大,手上略有薄茧,武幸看得出来,那不是使用任何武器的茧,而是纯粹干活磨出来的,他说他有力气会干活,并不是骗她。

这很矛盾,谁家娇养长大的孩子会让他干活呢,还是力气活,而且他也并不想家,没有不舍之情,说走就走,还很自来熟,很快的就融入了富贵公子的小跟班这个角色。

听他口音应该是常阳人士,从小在常阳长大,即便他是被他家里什么人给卖了,也不至于一点离别感伤都没有。

“走了以后就再也不会来常阳了,你不想回家看看?”武幸用审视的目光看着他。

七两落寞的低下了头,“公子,我没有家。”

“我还在襁褓的时候,有人把我丢在了路边,班主爷爷捡到我,就把我带回了戏班子,养我长大教我唱戏,以前的伯夫人好礼佛听戏,引得常阳各世家争相效仿,戏班子里的生活过得也还算不错,自从常阳伯府没了以后,戏班子的生意便一落千丈,接不到戏,戏班子里捉襟见肘,班主爷爷实在是养不起我们,便将我们都卖了……”

说到这里,他苦笑了一下,酒窝里藏了些苦涩的味道,“我运道不好,长得最好看,就到了潇湘阁。”

“虽然班主爷爷卖了我,但以前他对我也挺好的,给我吃给我穿还教我唱戏,可惜我到现在都没登过台,没给他赚过一分钱,爷爷卖了我我也不怪他,可是我也不想再回去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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