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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允许和突厥做生意 (1 / 3)

李浩然七人不知道开办国家银行和发行国债是怎么回事,房玄龄就向七人和大殿中的官员们讲述了一遍。

官员们全都对房玄龄讲述的这两件事感到很新奇:

朝廷办银行,谁往里面存钱了给利息,谁贷钱了利钱也不高,这和大唐的钱庄、高利贷完全不一样啊。

钱庄是谁往里面存钱了不但没有利钱,还要缴纳手续费,而高利贷利钱很高。

发行国债更是新鲜事。

李浩然七人听完之后,思考了一番,他们相互看了几眼,然后李浩然说:

“陛下,开办国家银行、禁止放高利贷,就是朝廷与民争利,我们五姓七望坚决反对。”

李世民说:

“李爱卿,关于开办国家银行、禁止放高利贷之事,我们下去再议。

现在我们主要议论该怎样支持赵王、裴爱卿的生意。”

李浩然七人听李世民说下去再议,他们就知道,关于禁止放高利贷之事,和李世民有商量的余地,于是他们就不再坚持议论。

李世民当场宣布,关于开办国家银行和发行国债之事,由赵王府马周全权负责,马周的官职品级暂时不定,先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做事,需要哪个部门、那一级官府协助了,任何部门、官府都必须全力协助,不得怠慢。

李世民宣布把协助马周办事也作为考核官员政绩的一项。

朝中大臣很多都没有听说过马周,即使听说过的,也不过知道马周没有功名,只是一介平民,曾经是常何的门客,后来被李元景要了去。

只是一介平民,没有任何做官的经验,仅仅去了赵王府,李世民就如此信任,把这么大的差事安排给他,他能干好吗?

李世民现在是真的宠信李元景啊:

一个乞丐薛仁贵,李元景说有能力,李世民就直接封了高官,这个马周,又一下子给了这么重大的差事!

退朝之后,李世民把李浩然七人和房玄龄、杜如悔、魏征、长孙无忌等人召到甘露殿,商议关于禁止放高利贷之事。

李世民把李元景说的,高利贷把许多大唐百姓逼得家破人亡之事向众人说了一遍,并告诉众人,其实主要是告诉李浩然七人,大唐开办了国家银行,那些家中有闲钱的人,可以把钱存在银行中,银行支付给他们利息。

大唐还会发放国债,有闲钱的人,也可以购买国债,国债的利息比存银行的还高。

虽然银行和国债的利息没有放高利贷那么高,但把钱存在银行、购买国债特别保险,不会出现因为穷人借了高利贷还不起、借出的钱收不回来,钱白白损失的情况。

并且,高利贷逼得许多人家破人亡,这情形不管对大唐朝廷还是五姓七望,都有损颜面,所以他决心一定要禁止放高利贷,这是他的底线,不管任何人谏议,他都不会改变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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