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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我的童年时光 (1 / 3)

怀我的那年,母亲半夜还在编鸡笼,为的是可以赶集卖多点钱。但,日子有了好转。那是因为责任田分到家家户户了。白米饭,已经可以顿顿有的吃了。比起年长4岁的哥哥,我是幸福的。哥哥出生长到3岁前,最大的营养,就是家里母鸡下的蛋,而主食是粥,有时候连粥都可能吃不上。

我的出生,给这个一直盼望有女儿的家庭带来了持久的欢乐。所以取名贝,就是宝贝的含义。虽然,条件还是只是解决了温饱,可一家人温馨和睦。慢慢地,我在长大,环境也开始变了,思想必然随之改变。

看到了集市上的状况,村民开始调整思路。原来的良田,有些不再种水稻。而是变成种草莓,养牛蛙。糯米种得比原来多了,还有不少种小麦的。我爸那个时候,还特意把一部分田辟出来专门种糯稻和小麦。他说要给小贝做点别的食物。

山地里的黄花菜很多。玉米变成了蔬菜地的一点小作物。花生几乎看不到了,山地里,田埂上,更多见到的是大豆。我跟着爸爸收了一次黄花菜。就是站着采花,放进围兜里。但,这些花并不可以直接吃,还要水煮晒干。变成黄花菜干才可以做成一道菜。当然,即便有多余的,我爸也不愿意售卖。他说小贝喜欢吃这个。

有一大块山地砍伐了松树,被开垦成了茶园,而且茶园面积越种越大。毛竹也多了起来,说是竹子成林快。有从隔壁过来的农户,承包了整个茶园。到了茶叶采摘的季节,村民们多了一项副业收入――采茶。周末,我跟着大伯母去采茶叶。忙了2天,指甲变成了绿色,指甲盖也疼痛。通过采茶,按采摘的分量计酬,我收到了7块5毛钱作为报酬。看到了这些劳动换来的钱,那时的我居然是想着怎么花。

跟着赶集的村民步行到了康城新华书店,我买了一个绿色的订书机,花了5块钱。多余的钱买了一本小人书。之后搭着村民的自行车回到了家。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是不是觉得订书机很有用,其实都没有A4纸或者什么纸需要装订。只是像个摆设一样留存在我的书桌抽屉里。很多年以后回去居然还看到了它躺在那里。想来那是个不明智的消费啊。

村里办了一个五金厂,搞五金小零件的加工。东城小学校园就在厂附近。放学之后,我和同学经常可以看到工人们刚下班,身上还穿着工作服,手上还有油污,正瞪着自行车也是往家赶。村里的那条在分隔东西的主道,在这个时候是比较热闹的。

林小萍之前还在砖窑厂搬砖,可后来砖窑厂没有活了。这就意味着,每天10元的收入一下子就消失了。有力气也无处可以卖苦力了。搬砖期间,小萍虽是女人,可干活丝毫不输男人,也不偷懒。工友也是喜欢。后经人介绍,苏溪的筛沙场还要人。我的父母就一起过去了。只是换了场地,换了活。

筛沙,一样是卖苦力。春夏正是工地开工搞建设的时候,这意味着,要忍受更多的太阳毒晒,更多的高温炎热。苏溪沙场一般都在芦苇丛里。这就阻挡了来自苏溪水面的凉风。所以,在又闷又热的夏日,汗流浃背地筛沙,夫妻俩也是用尽了平生的全部气力。为了每天100元的收入,夫妻俩起早摸黑。为的是避开中午正热的天。以至于后来,我妈身体关节疼痛时,会说起,年轻筛沙留下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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