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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可带劲了 (1 / 3)

杀兔老大那些人,是因为那些人做的事情人神共愤。不杀枉为人。

而杀这个红缎带军团的人,却仅是因为对方的身份立场……

“不过,红缎带军团的人虽然未必像那死兔子一样吃人、诱人吃人,但杀过的性命却可能要比死兔子一伙多得多了。既然你认可自己红缎带军团的身份,那红缎带军团造的孽、得的报应,偿还到了你身上,你也怨不了我。”

王超念道,然后睁开眼,看到长刀刺穿的泥浆包裹的头颅,已经彻底没了声息。

说来也怪,下手之时,他以为自己会害怕来着。

杀兔老大时,他热血激愤,根本没有闲暇去害怕。而杀这个人的时候,却是冷静无比,衬上四周阴森诡异的环境……换任何一个普通人,在这种气氛、情境下谋害一条鲜活的性命,的确都应该会觉得害怕。

但真的下手之后,发现并不会。

“所以,是我的心变得冷了,还是我变得更坚强了……”

王超将长刀一转,横着从这人头颅的右耳处斩出,顿时从头颅的裂痕中,流淌出咕噜咕噜的血浆。

偌大的沼泽地中,大概只有他一个活物。

他缓缓站起身,手提着滴血长刀,仰头望向皎洁弦月。

“所以,今后再也不可以用‘我是一个普通人’这种话……当做自己软弱的借口了啊。”

王超凝望镰月,默默无语。

眼眶中的温热之意,一丝不减。

这在寂寞茫然之际,不熄灭的火眼金睛给了王超一种无形的慰藉。这让他知道,至少自己,并未走在错误的道路上。

王超承认自己是个比较多愁善感的人。但他并不觉得多愁善感是有哪里不好。多愁善感,说明他情感丰富,总归要比冷酷麻木要好些。不过,假如太过多愁善感也不妙,有杂念丛生的隐患,王超考虑到了这一点。这也是王超多愁善感的好处了,经常自我批判,总觉得自己不完美,甚至浑身臭毛病,往往就能找到心灵中潜在的隐患,从而自我调整。

也或许,火眼金睛,就是他这种人格的具现化,也说不定呢。

一个属于王超的,在沉沦生活中觉醒的,带有理性、神性的超我,可以时时审视己身。

虽然王超根据颜色和最初发现的看破虚假的功能,给这双眼睛起名叫做火眼金睛,但从意义上来看,或许称之为“神鞭”更合适。

既有神,亦有鞭。

王超手中用力,呛,长刀收回为剑丸,被他塞进包里。

他收回思绪,用绳子做工具,奋力将泥潭中缓慢下沉的红缎带壮汉拉了出来,拔出来时啵地一声,好像……算了这个比喻有点恶心,就不好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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